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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科技贷

发布日期:2025-05-26  来源: 开封市科学院     浏览量:

产品定义:“科技贷”业务是指对已纳入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转的短期信用业务。

业务模式“科技贷”按照“政府风险补偿+抵质押担保+部分信用贷款”的业务模式办理。按照销售收入,政府科技信贷准备金提供贷款损失30%-60%的风险补偿(单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企业提供不高于贷款金额30%的实物资产抵质押担保(特别优质企业可以不提供抵质押担保),农行在承担不高于40%风险分担比例前提下,承担剩余风险敞口,对于我行分担风险部分,可采用信用方式。

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仅为在河南省科技信贷准备金资金池备案企业库内的小微企业。即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库内的小微企业。

准入条件:

(1)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且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

(3)小微型企业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或信用评分在450分(含)以上;

(4)企业及其企业主、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记录的产生非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没有未解决的法律纠纷等;

(5)科研团队稳定、创新能力强,具备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备较高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6)在我行开立基本或一般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符合我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制裁合规管理相关要求。

贷款额度:

(1)“科技贷”整体业务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且不得超过科技信贷准备金实际账面余额的20倍。

(2)原则上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得超过科技信贷准备金账面余额的10%。

(3)二级分行按照增量授信转授权权限执行,一般是1000万元。

贷款用途:“科技贷”主要用于满足企业日常生产流动资金需求。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可采用一次还本分期付息或按月(季)偿还本息还款方式;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采用按月(季)偿还本息还款方式,应根据客户的预期现金流确定还本付息的期数及每期还本付息的金额。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各行利率转授权执行,最高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1.3倍(可按同期LPR换算)。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