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本方案是为助力科技创新设计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普惠金融综合服务方案。
(一)本方案所称的科技型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二)本方案所称的科技型企业范围包括:
1. 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被科技部、各地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 纳入科技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4. 被工信部、各地工信部门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列入“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5.被工信部认定为“小巨人”企业。
6.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7.各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以各种形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8.分行以本条第一款为原则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客户范围:符合信贷工厂业务范围的科技型企业。
准入条件:
(一)符合信贷工厂客户授信准入条件;
(二)企业持续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
(三)企业及企业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非我行主动退出或已核销客户;
(四)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等关联人员不存在涉及洗钱、恐怖融资、金融诈骗、偷逃税、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违反制裁规定的行为,不在我行禁止开展有关业务的反洗钱关注名单上,洗钱风险状况未超出我行洗钱风险管控能力;
(五)我行要求的其他授信条件。
贷款用途:授信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日常资金周转、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购置固定资产等经营活动。
线上模式:依托我行线上融资产品,可为本方案目标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服务。符合线上产品准入要求的客户,原则上优先推荐线上产品。
线下模式:
依托信贷工厂业务模式,根据科技型企业认定层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科研创新能力、科技人才、拥有合法知识产权等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1.授信品种和期限: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因生产经营需要购买厂房的,可提供不超过10年的固定资产贷款。可参考如下场景提供授信服务:
(1)财政分担风险。给予纳入我行与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项下企业授信。
(2)高新技术退税。对于出口产品具有高附加值且享受政府退税的企业,可给予贷款。
(3)技术改造。纳入政府扶持技改名单企业,组合给予技改所需固定资产贷款及弥补短期资金缺口的流动资金贷款。需出具技改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4)购买厂房。对于企业在高新科技园区内购买、自建生产厂房所需资金提供授信支持,并参照“中银厂房贷”相关规定执行。
(5)知识产权质押。参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如愿·知惠贷”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担保条件:对优质客户可以提供一定额度信用授信(限流动资金贷款);鼓励分行加强与国家融担基金担保、地方政府等合作,充分利用各地政府风险补偿金、风险缓释资金池等政策进行风险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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